四川音乐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复试成绩等情况,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学校复试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4月13日;

二、学校接受校内调剂考生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三、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且复试成绩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具体研究方向见调剂系统),录取条件包括:

(一)各研究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60分的不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数字音乐)方向初试专业主课(业务课二)按百分制折算后低于80分的不录取】。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其中: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乐律学、艺术文献编译(音乐)、数字媒体艺术(数字音乐)、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视唱练耳的复试主科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三)美术类各研究方向的复试主科和专业论文成绩低于80分(百分制)的不录取)。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相关专业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我校校内调剂生的申请流程为:

1. 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自己对应的研究方向提交复试申请。

2. 待我校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回应“同意参加复试”。

3. 我校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回应“同意待录取”,方完成全部调剂流程。

五、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管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28-85430277。                                                

                                         四川音乐学院

                                       2019年4月26日